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先联系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7340701、18970337780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__☑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一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的本院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组织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发挥作为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反映同学建议、意见和合理要求,在维护学院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维护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并成为其团体会员,承认和遵守其章程。
第二节 会 员
第四条 凡具有本院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三)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决议; (三) 维护本会声誉; (四) 协助本会开展工作; (五) 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第三节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上级组织的章程文件和本组织的章程,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实行表决制。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审议和批准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 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委员会; (五) 讨论和决定应当由院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 院学生委员会是本院学生会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院学生委员会由本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每届委员会在任期内每隔两周至少要举行一至两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开会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在部分委员毕业离校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审批,适当增补新委员。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 召集全院学生代表开会; (四)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五)领导全校性学生活动; (六)调动基层组织开展活动; (七)筹备下一届学代会。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团成员3名,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委员9人,下设秘书处、组织宣传部、综合事务部、文体部、生活服务部、文体部6个职能部门。学生会指导老师由团委老师担任。
第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任期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期限相同,它的行使职权到下一届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为止。对于任期内失职的学生会工作人员,罢免要经委员会开会讨论,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即可生效。学生会工作人员毕业或罢免后的增补,主席团或各部负责人有权提名,经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四节 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班委会为本组织的最基层组织,是各班学生自己的群众组
第十三条 班委会在学院、班主任的领导和院学生会的指导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及其他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班委会的主要职能:根据学院和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本班工作的实施计划,并贯彻实施,协助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时事教育;培养同学们正确的政治思想,端正学习态度,形成优良学风,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学习、文娱、体育、卫生、宣传等各项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创先进班集体;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 各班委会负责各班的日常工作,设团支部书记、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等10名委员。各班级可根据自身情况,允许一人最多兼二职。
第五节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龚长勇 | 团员 | 茶业系 | 18茶学一班 | 7/40 | 院排球队负责人 | |
2 | 鲍晓伟 | 团员 | 旅游系 | 19大专旅游班 | 4/34 | 文体部负责人 | |
3 | 吴华希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加工 | 3/41 | 生活服务部负责人 | |
4 | 黄艳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艺与营销一班 | 1/46 | 组织宣传部第二负责人 | |
5 | 陶佳欣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艺二班 | 6/46 | 班长 | |
6 | 李辰晞 | 团员 | 茶业系 | 18五年茶业 | 1/27 | 团支书 | |
7 | 陈诗语 | 团员 | 旅游系 | 19大专旅游二班 | 6/32 | 礼仪队负责人 | |
8 | 蹇尔亮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加工 | 8/41 | 综合事务部负责人 | |
9 | 俞志燕 | 团员 | 电商系 | 19大专幼管一班 | 9/41 | 文艺委员 | |
10 | 胡梦瑶 | 团员 | 茶业系 | 18五年茶业 | 2/27 | 生活委员 | |
11 | 刘星雨 | 团员 | 茶业系 | 20大专茶加工二班 | |||
12 | 叶子 | 团员 | 电商系 | 20大专学前教育一班 | 文艺委员 | ||
13 | 邹淼淼 | 团员 | 旅游系 | 20大专旅游 | |||
14 | 江泽彬 | 团员 | 旅游系 | 19五年酒店 | 6/38 | 文艺委员 | |
15 | 谢佳佳 | 团员 | 电商系 | 20大专学前教育三班 | 宣传委员 | ||
16 | 孙依玲 | 团员 | 茶业系 | 20茶艺与茶叶营销二班 | 学习委员 | ||
17 | 李阳 | 团员 | 茶业系 | 20茶艺与茶叶营销二班 | |||
18 | 闫珊 | 团员 | 茶业系 | 20茶加工二班 | 团支书
| ||
19 | 马晓莉 | 团员 | 茶业系 | 20大专茶艺与茶叶营销二班 | |||
20 | 汪伟 | 团员 | 旅游系 | 19五年旅游一班 | 9/43 | 学习委员
| |
21 | 赖昆峰 | 团员 | 茶业系 | 20大专茶艺二班 | |||
22 | 于莹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艺一班 | 7/38 | 文艺委员 | |
23 | 龚荟鑫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艺二班
| 14/46 | ||
24 | 陈如意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艺二班 | 8/46 | ||
25 | 吴康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加工 | 9/41 | 文艺委员
| |
26 | 查莉枝 | 团员 | 电商系 | 20大专学前教育六班 | |||
27 | 吴振杨 | 团员 | 电商系 | 20大专电商一班 | |||
28 | 曹峻 | 团员 | 茶业系 | 20大专茶加工二班 | |||
29 | 宋雨菲 | 团员 | 电商系 | 20大专电商二班 | 学习委员
| ||
30 | 熊佳瑶 | 团员 | 电商系 | 20大专学前教育六班 | |||
31 | 梁佩瑶 | 团员 | 茶业系 | 19大专茶艺二班 | 2/46 | 团支书
| |
32 | 卢萍 | 团员 | 茶业系 | 20大专茶艺二班 | 团支书 | ||
33 | 黄伟 | 团员 | 茶业系 | 20大专经贸与食检 |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面向全体同学公开选拔我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办法,具体如下:
一、 选拔条件
1.应为我校本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大专生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共青团组织,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个人综合能力强,自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积极弘扬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正直、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组织能力强,工作积极热情,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和掌握团学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精神,能够带领团队优质高效的工作,具有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工作积极主动,作风正派,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能够身体力行,切实把工作做到实处;
6.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研究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组织遴选
1.资格审查: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符合条件者参加选拔考试;
2.笔试选拔:本阶段将主要对报名者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学生管理制度、公文写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3.面试选拔: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对道德品行、专业学习、工作设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名单公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审定后提交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四、选举任职
经我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由校团委发布任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为了增加选拔竞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有关文件、信息将在相关公告栏中及时发布;
2.在选拔竞聘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候选人竞聘资格并报学院通报批评。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和《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校学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批准,定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召开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第一次学代会)
(二)会议时间
预备会时间:2020年12月8日
正式会时间:2020年12月8日
(三)会议地点:实训楼407
(四)参会人员:全体大会代表
(五)会议内容
1、听取《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审议通过《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4、审议通过《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5、审议通过《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6、审议通过《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7、听取《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简介》
8、通过《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9、宣布《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10、宣布《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11、宣布《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名单》
12、选举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13、选举主席团成员
14、宣布《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服务青年学生。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始终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面前和关键时刻,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正直诚实、公道正派、无违纪行为,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5.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结构
代表要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要注意团员代表和女代表的结构比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原则上团员代表不应超过代表总数的60%,女代表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50%。
(三)代表团的构成与代表名额
根据目前我校实际情况,共组成5个代表团。根据《江西婺源茶业茶业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第一次学代会代表,按具有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籍的在校生5%比例选举产生参会代表106人,学生列席代表16名。各代表团选定参会代表后填写附件——《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名单》,并在12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
代表团和参会代表名额分别为:
第一代表团:茶业系代表团,参会代表42人。
第二代表团:旅游系代表团,参会代表27人。
第三代表团:电商系代表团,参会代表14人。
第四代表团:学前教育系代表团,参会代表12人。
第五代表团:社团代表团,参会代表11人。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学院根据指参会代表名额,组织各班级按照代表条件和选举办法推选参会代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应多于20%。选举会议需有本班五分之四以上的学生参加,候选人当选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学生同意。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述评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学生会评议会由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会学生会工作人员评议会由院团委、学生代表组成;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述职内容主要包含个人在任职期内的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工作成效、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
第七条 全体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汇报
(一)加强党委领导
学院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二)明确工作机制
明确规定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管理的副院长参与学生会的管理指导。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三)密切联系学生
学院定期召开院领导接待日,目的是加强学院领导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学生在学习、生活、思想上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向学校反映,增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营造和谐校园。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副书记 | 王天戈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李梦薇 | 是 |